鳳家主嚴肅地道:“我的家主之位就算來得名不正,言不順,但你接班後,卻是名正言順的。”
“若是家主之位重回到你大姨的後代手裡,媽這幾十年不就是個笑話?還因此失去了好多好多。”
鳳家主伸手摸了摸女兒紅腫的臉。
歎了口氣。
“阿晴,媽做的這些真的是為了你好,媽希望鳳家的一切都留給你。”
鳳晴與母親對視着。
她相信母親說想将鳳家的一切留給她。
但是,鳳家的一切不屬于母親個人的。
母親是想将鳳氏家族的一切變成個人的,她回到母親身邊,發現族裡的人對母親非常不滿,就是因為母親逐漸像望城藍家那樣,一點點地想取消家規。
然後将鳳氏家族的一切,變成他們一家人的。
不再與族裡的人有關。
其他族人的利益被侵犯了,他們哪能服母親?
有些奮起反抗的,都被她母親慢慢地壓下去,逼得那些人要麼遠走高飛,要麼犯了罪被抓,要麼就是死。
這些都是母親的傑作。
站在一個管理者的位置上,鳳晴并不反對母親将權勢與利益集中在一起。
換成是她,她可能也會那樣做。
不過對于族人,有能力的還是要栽培的,不能說趕盡殺絕。
鳳晴也想過,真讓她接管鳳家,她也會一點點地修改家規,但不會殺人放火。
樹大分枝。
鳳家的家規已經不适應現在這個社會了。
有些族人沒有什麼本事,靠着拍馬屁,就能撈到好處,什麼事也不幹,就知道在族裡其他人面前炫武揚威,打壓異己。
這種現象普遍存在,母親也不管。
反而利用那些小人去打壓,傷害族中那些有能力的青年才俊,逼得他們為求自保,不得不遠走他鄉,另謀出路。
如今族裡能用的年輕人,真沒有幾個。
大部分人都是靠着每個月從族裡基金領到一筆生活費混日子。那筆生活費不算很多,但也不算少,按照家庭人口分配的,成年的就隻有生活費,按照江城最基本的生活費配置。
未成年的要算上他們的學習費用,每個月分配到的生活費就會比成年人的多一點,老年人和成年人的一樣,不過滿六十五周歲的老人,生病住院不需要自己出錢,家族基金會支付醫藥費用。
在這種環境下,能有多少人有拼勁?
不就是專門養懶人的嗎?
反正什麼事兒也不幹,也餓不死,家裡人口多的,每個月領到的生活費都超越無數打工一族了。
他們何必去累死累活,賺到的還沒有家族裡分發的生活費多。
鳳晴就覺得這一點,不好,養懶人。
她想,未成年人,除非父母雙亡,那樣可以從族裡的基金領取生活費,學習費用。
父母齊全的,那就是父母的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