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孟達想了想,伸手在溫甯面前比劃了一下:“應該沒有你高。比你矮一點,但是我對女同志的身高沒什麼概念,又是第1次見面,沒太注意。”
溫甯身高168,矮一點的話,那就是1米6出頭。這一點倒是和昨晚那個女人匹配上了。昨晚那個女人剛好也比溫甯矮一點,但是氣場很強,很容易讓人忽視她的身高。
“身高跟白雪是符合的。”溫甯道。
吳孟達:“光憑身高也不能完全确定,不過也有可能,我們還是趕快聯系公安,讓他們根據這個線索追查。白雪是華僑,來國内的一舉一動應該都在關注之下,隻要查查她這段時間的行蹤,跟什麼人來往過,應該能有所發現。”
溫甯也是這麼想的,甯可弄錯也不能放過。
兩個人一起去找那天來廠裡辦案的公安。
平時一般人接觸不到國安的人,所以有事兒隻能先找公安。
溫甯和吳孟達一起來到公安局,把發現的線索跟公安說了一遍。公安那邊也相當重視,當即就叫人去查白雪。
現在這個年代沒有天眼系統,也沒有聯網。要查案隻能實地走訪相關地點,去找那個地方的負責人詢問。
所以時間上自然快不了,從發現線索到有結果,快的話也要一周的時間,慢的話,幾個月都有可能。
公安和國安是兩個不同的系統,平時信息也不互通,間諜案已經移交給了國安,加上陸振國親自打電話給公安的人施加壓力,公安這邊怕案子破不了,所以一合計,把溫甯提供的新線索向上彙報,最後報給了國安。
中間各種彙報過程一耽擱,最後去查白雪的時候,已經過了一周了。
查到結果的時候,已經過去大半個月了,當然查到什麼結果也沒人告訴溫甯,還是溫甯估摸着時間自己去問的。
當初接待她的公安告訴她去找國安,說這個案子列為間諜案,是保密級别,具體什麼進展他們也不知道,而且就算知道也不允許透露任何細節。
幾經波折又找了公公陸振國,溫甯總算是打聽到了案子的進展,國安的人告訴她:“經過初步調查,已經排除了白雪作案的可能,也排除了她的間諜身份。”
“為什麼?”溫甯還是相信自己的第六感。
對方道:“時間上不吻合。在文具廠配方偷盜案發生之前,白雪已經離開華國,包括跟她同行的女人。所以後面的持刀挾持案她沒有作案時間。”
“而且她在華國隻待了五天,前兩天去文具廠談合作,後面三天聯系了地方政府的人,給當地捐錢建學校。”
“她每天去哪兒,幹了什麼,都有人看到過,我們都找到了相應的人證。就說她在外交賓館住的那幾天,每天下午四五點就回賓館了,中間再也沒有出去過,賓館的前台對她印象很深刻,因為她會給小費,而且很大方。”
“總之我們經過仔細排查,很确定她不可能是持刀挾持你的人。而且應該也不是間諜。”
調查結果聽起來好像很謹慎,可溫甯就是覺得這一切所謂的證據好像太過完美,非常精準的,徹底的排除了白雪的嫌疑。
要說出入境,現在的機場沒有攝像頭也沒有ai識别人臉,全靠肉眼判斷,隻要是跟護照照片差不多的人,基本都會放行。
而且如果白雪真是間諜組織成員,僞造照片和不在場證據對她來說不是什麼難事。
不過國安的人顯然不會再花費精力去再追查,“溫同志,我能跟你說的隻有這麼多了,以後如果你還有什麼新線索,可以再給我們提供。”
言下之意沒事的話他就要走了。
溫甯自然聽得出來,點頭:“謝謝你,打擾了。”
溫甯跟國安的人分開,與此同時在華國東南邊境,一輛華國軍方裝甲車正越過邊境線,往金三角開去。